保险公司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3 03:37:17

保险公司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
(三)保险公司欠缴的除第(一)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保险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公司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风险提示: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九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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