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的肉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经营哪些畜禽、肉品

肉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畜禽、肉品:(一)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二)依法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三)腐败变质或者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掺杂、感官性状异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5 04:27:45

肉品生产经营者禁止经营下列畜禽、肉品:
(一)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
(二)依法应当检疫检验而未经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
(三)腐败变质或者注水、注入其他物质、掺杂、感官性状异常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四)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的。
风险提示:肉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取得相关有效证照。禁止无证照从事肉品生产经营活动。从事肉品加工、销售的人员应当注意保持个人卫生,保持设施及用具清洁。加工、销售肉品时应当穿戴符合卫生要求的工作服。

法律依据

《石家庄市肉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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