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的绿色食品专营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二)经营的绿色食品不少于总量的60%,绿色食品专柜必须全部销售绿
法律依据
《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