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燃气销售网点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燃气销售网点由燃气企业设立,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燃气专业规划的固定站点设施;(二)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2 05:09:14

燃气销售网点由燃气企业设立,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和燃气专业规划的固定站点设施;
(二)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气计量、消防、安全保护等设施;
(三)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紧急处理措施;
(四)有符合规定的营业制度。
风险提示:燃气机动车加气站除具备以上的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燃气储存、充装等设备。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燃气销售网点应具备的条件的,不得从事燃气生产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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