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尚未用工又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因为公司单方无故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用工前解除劳动合同说明合同未实际履行,劳动关系在实际履行时建立,未建立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作时间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5 06:01:02

不需要支付补偿金,但是如果因为公司单方无故违约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
用工前解除劳动合同说明合同未实际履行,劳动关系在实际履行时建立,未建立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作时间,也就不存在经济补偿的计算问题。
但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算是违约,对于违约给劳动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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