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拒绝就处分签字的,可书面通知到其联系地址,保留邮政送达回执;可报工会经同意后在工厂范围内公示,并拍照记录。
用人单位还可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进行相关送达的约定,就相关文书送达情形进行限制,如通知通过微信、短信、邮件等电子方式发送给员工则视为已经有效送达等。
风险提示:企业在与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的建立、变更、解除等关系变动或者关系到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决定等,应当注意好证据的留存,通过书面签字,监控拍摄,拍照录像等多种形式进行证据手收集和保存,建立相关的人事档案,以备查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