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

从2021年8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1 19:05:59

从2021年8月1日起,浙江省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280元、2070元、1840元三档,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2元、20元、18元三档。
各设区市根据所辖县(市、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选择确定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予以公布,并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风险提示:当地用人单位在约定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时,应当符合最低小时工资标准。非全日制用工可以口头约定劳动合同,但劳动者要求签订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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