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三种情形下,保险公司可以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
2、对于肇事后逃逸行为,保险公司对抢救费用等承担先行垫付责任后,有权向致害人进行追偿,由致害人承担终局赔偿责任。
风险提示:强制交通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应当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和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伤亡和财产损失。但是在肇事者逃逸时,法律已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应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赋予保险公司追偿权,可以避免侵权人通过交强险转嫁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