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管理处是否有收取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违约金的权利,确实应按照其管理服务合同上的相关规定实施。
2、如果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写出加收违约金的条款,则物业管理处是可以按照合同的规定,对未缴纳管理费的业主收取违约金。
3、如果物业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支付物业的违约金,物业公司只能要求业主承担承担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标准为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
风险提示:
1、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