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物业费是还可以进行收取的,但前提是在提供了服务的情况之下。
1、由于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导致物业合同到期后没有续约的,承认其事实物业服务关系。在此期间,尽管原物业合同已经到期,但是业主享受到了物业服务,仍需缴纳物业费用。
2、业主委员会已经成立,由业委会或业主大会决议不再和物业企业签约的,物业不得以“提供事实服务”为理由,要求业主缴费。如果业委会决议是在物业合同期满之后做出的,则需要缴纳物业合同到期日至业委会终止物业公司服务的决议公告日期之间的物业费。
风险提示:物业合同就是属于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合同,对于这份合同一般都是有时间期限的,只要期限一到就需要进行续签;如果存在着没有续签但是服务未终止的情形,业主也是需要按时的支付物业费用,这也避免以方引起各种纠纷。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民法典》第九百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