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
1、装饰装修工程具备折价或者拍卖条件,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可以请求工程价款就该装饰装修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但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不是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没有合同关系的除外。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
3、承包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八个月,自发包人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
风险提示:装饰装修工程的承包人,其劳动成果只是装饰装修的部分,而跟建筑主体无关,而把装饰装修工程与建筑主体完全分离开再实施折价拍卖是几乎不可能实现的。因此,如果遭遇到装饰装修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难题,承包人最好的做法是联系专业的工程款相关律师进行咨询,才能最大程度地保障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