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营业性演出队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熟悉业务并经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考核合格的负责人;(二)有必要的乐器和表演的节目;(三)有必要的管理制度。风险提示:不得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
法律依据
《上海市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