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的安全技术档案包括哪些文件?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30 05:07:42

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一)购销合同、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等原始资料;
(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行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行资料;
(三)历次安装验收资料。
风险提示:出租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