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企业不得转让、冒用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使用伪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风险提示: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企业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
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末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同意,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九条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