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支付加班工资

非全日制职工,工作日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执行,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除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18:07:05

非全日制职工,工作日劳动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加班费,劳动合同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执行,但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除外。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非全日制用工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灵活性”,即与全日制用工相比,形成相对宽松的劳动关系,包括:劳动合同形式不限于书面形式,可以选用口头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存续时间不确定性,合同双方均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也无须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关系双重性甚至多重性,允许同一劳动者同时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风险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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