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减缴、免缴采矿权使用费和采矿权价款的情形:(一)开采边远贫困地区的矿产资源的;(二)开采国家紧缺的矿种的;(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矿山企业严重亏损或者停产的
法律依据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