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申请开业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经验收合格完成筹建工作的,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好的开业申请表连同下列资料报送拟设机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1、拟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简历;2、对拟任该机构主要负责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5 11:11:37

经验收合格完成筹建工作的,申请人应当将填写好的开业申请表连同下列资料报送拟设机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1、拟设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名单及简历;
2、对拟任该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授权书;
3、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4、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的资料;
5、设立分行的外国银行对该分行承担税务、债务的责任保证书;
6、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风险提示:申请人凭批准筹建文件到拟设机构所在地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领取开业申请表。外资银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外资银行的正当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