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1 09:31:34
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业务:
(一)吸收公众存款;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
(三)办理国内外结算;
(四)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五)发行金融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
(八)从事同业拆借;
(九)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十)从事银行卡业务;
(十一)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
(十二)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务;
(十四)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风险提示: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只要出现资金的流动,都离不开商业银行的经济服务,所以管控商业银行的经营范围是很重要,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找律师咨询,我们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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