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
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风险提示:签订质押合同的注意事项:
1、明晰担保债权,债权合同中主债权的具体内容直接关系到质押合同所担保的范围,乃至质押权实现的可操作性。
2、有些权利质押的需要注意出质登记手续的办理,如股票出质。
3、权利出质时,质押合同当事人必须清楚了解该权利权属,是否为出质人单独所有或是与他人共有。如以股权出质时,出质人是否有权以该股权出质,是否征得公司股东会议同意。最好在增加出质人的权属声明保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