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公证程序有哪些(房产法定继承公证)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9 17:51:53

(一)、所需材料: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A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
  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
  6、 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B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遗嘱书;
  3、有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
  (二)、流程:
  1、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
  2、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
  3、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4、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
  5、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
  6、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

法律依据

《公证程序规则(试行)》

第十五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记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申请人为法人的,应记明法人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二)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四)申请的时间及其它需说明的问题。申请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申请人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可由公证人员代为填写。

第十六条 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身份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二)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代理人须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三)需公证的文书;(四)与公证事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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