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一方所得到的财产是属于个人的财产,并不会划归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哪怕该财产是在结婚前由另一方进行赠与的,也同样属于个人财产,不可进行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