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罚的无期徒刑达到减刑的条件是可以减刑的。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后,可以减刑。
3、减刑幅度为: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二年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一年以上二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年以上二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确有悔改表现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九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再减刑时,减刑幅度依照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执行。两次减刑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