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包括:
(一)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证书;
(二)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标志牌、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证书、生猪定点屠宰厂等级标识;
(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四)无害化处理印章;
(五)商务部规定设置的其他证、章、标志牌。
风险提示: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和标志牌的管理工作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商务部规定的编码规则,对行政区域内生猪屠宰证、章、标志牌进行统一编码;负责统一制作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无害化处理印章。
法律依据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