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的构成应包括四个要件:一是不为公众所知悉;二是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三是具有实用性,须具备实际操作性或可预期操作可能性;四是权利人须采取保密措施加以保护。不
法律依据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