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吗?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与聘用员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5 09:49:55

一般情况下,事业单位与聘用员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规定。
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因劳动合同期满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不再续签的,单位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风险提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员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可以分为三种情况:
一、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其录用工作人员是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不适用本法。
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这类事业单位与职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适用本条的规定。
三、事业单位如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有的劳动者与单位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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