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而属于金融诈骗类犯罪。票据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明知是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据,或签发空头支票、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捏造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