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按照《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可折抵相应刑期。但羁押又称拘押,是在一定期限内对被拘留或逮捕的人犯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