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应当为试用期内的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既然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范围,员工就有权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等等。
如果单位没有在职工试用期期间缴纳社会保险,可以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后为职工补缴。
风险提示:社会保险的缴纳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金。不利于单位的稳定和经济利益,还可能因此受到行政处罚。因此,单位应当积极为所有入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社会保险法》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