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 2 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4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
(4)与劳动者建立劳动
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而《劳动法》的适用范围仅包括 3 种类型:
1、中国境内的企业;
2、个体经济组织;
3、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
不管是国家机关还是事业单位,不管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还是以非营利为目的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只要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签定劳动合同。而只要签定劳动合同,都要依照《劳动合同法》执行。
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在处理经营及用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时,首先应当确定该纠纷适用的法律,明确法律调整的范围,才能精准适用,使自己的主张或者抗辩有法可依,避免因法律适用错误而导致败诉的风险。对于法律适用不确定的情况,建议咨询专业律师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