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抵押。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财产,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抵押。需要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中关于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的相关规定
1、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2、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若股权存在上述瑕疵的则不能进行抵押。
风险提示:股权抵押是会有一定的风险,具体为以下几点;
1、股权价值波动下的市场风险。股权设质如同股权转让,质权人接受股权设质就意味着从出质人手里接过了股权的市场风险;
2、出质人信用缺失下的道德风险。这是指股权质押可能导致公司股东“二次圈钱”,甚至出现掏空公司的现象;
3、法律制度不完善导致的法律风险。比如优先受偿权的特殊性隐含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