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质押股权可以请求变更,需要先经过质权人同意,再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并向工商局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属于出质股权数额变更的,提交质权合同修正案或者补充合同;属于出质人、质权人姓名(名称)或者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更改的,提交姓名或者名称更改的证明文件和更改后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风险提示:股权质押可以撤销,申请解除股权质押协议时需要写明以下几点:
1、先写双方的基本情况;
2、写股权因为什么质押,质押在什么地方,期限是多长;
3、现在因为什么原因解除质押,是合同履行完毕还是以其他作抵押等;
4、双方签字盖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股权出质登记办法》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