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继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继承编来进行: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进行分割后均等划分。否则,允许多个继承人共有一个股东资格,在股权行使上将产生许多不必要的麻烦。
2、继承人为多数时,公司应变更股东名册,按照继承人的继承份额析分各人的持股份额,将他们分别登记为股东。
3、公司章程对于股权继承另有规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同时在继承遗产份额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5、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风险提示:股权继承的程序如下:
1、自然人股东死亡后,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继承人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4、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5、没有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的,确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来按比例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