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5 13:17:44
1、给付定金的一方违约的,不能要求退还定金。2、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在支付最后一笔余款的时候,用这个定金抵作余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