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之债怎么处理(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

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要求受益人补偿因无因管理所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18 12:51:45

管理人是可以要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要求受益人补偿因无因管理所遭受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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