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十二条规定:“第十二条贷款展期:
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的,借款人应当在贷款到期日之前,向贷款人申请贷款展期。是否展期由贷款人决定。申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展期的,还应当由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出具同意的书面证明。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1.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
2.中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原贷款期限的一半;
3.长期贷款展期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4.国家另有规定者除外。借款人未申请展期或申请展期未得到批准,其贷款从到期日次日起,转入逾期贷款账户。”
根据以上规定,借款人贷款到期日未申请展期或展期未得到批准,贷款到期次日即转入逾期贷款账户,当然就算违约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