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夫妻单方举债的,原则上由举债方举证。即举债者认为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认为属于举债者个人债务,应当由举债者承担举证责任,如果举债者不能证明属于共同债务,则应当认定为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