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不履行可以怎么办(行政合同的履行)

行政合同不履行,行政合同相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1 21:09:18

行政合同不履行,行政合同相对方有权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即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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