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