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2.该合同应为双务合同;3.应原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与第三人达成合同承受的意思表示;4.应经原合同对方当事人同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第五百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