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中哪些条款不能签订(签购房合同需注意哪些条款)

以下条款不能出现在购房合同中:(一)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二)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9 16:36:14

以下条款不能出现在购房合同中:
(一)强迫性的合同条款:如不让购房人新添补充条款、将统一文本中很多空白部分填完整;
(二)开发商违约赔偿过低的合同条款,该种条款不能制约开发商违约;
(三)显失公平的合同条款:如“实际面积与暂测面积发生差别时,房价总额保持不变”;
(四)无限扩大不可抗力外延的合同条款:如“因施工问题造成延期交房,属不可抗力”;
(五)公摊面积模糊的合同条款;
(六)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
(七)交房条件约定不清楚的合同;
(八)产权办理的时间不能明确的合同;
(九)配套设施不明确的合同:如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明确承诺入住时是否能够使用;
(十)物业服务、车位收费约定不清的合同条款。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