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除条件:
(一)经房东与租客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解除。
(三)房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租客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十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租客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租客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五百六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