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如何给新入职员工如何办理社保

企业办理社保需到专门的社保管理机构进行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官方平台自行申请办理。申请流程为:准备好社保办理需要的资料(在社保网上申报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信息登记表,填写并加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19 17:38:24

企业办理社保需到专门的社保管理机构进行申请,也可以通过网上官方平台自行申请办理。申请流程为:准备好社保办理需要的资料(在社保网上申报平台下载专区下载信息登记表,填写并加盖公章)—到社会保险管理机构申请—前台初审材料是否齐全—审核通过—录入、结算—转社保中心支付/企业、社保所到医保中心领取分割单—办理结束。注册申请后再添加新员工就可以在社保机构官方平台填写员工信息进行网上申报了。
风险提示:
1、企业不帮员工购买社保,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办理的,劳动者可以以此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被迫辞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不帮员工购买社保,面临要为员工支付全额的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风险。《社会保险法》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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