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怎么办?

当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的,股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应对处理:1、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纠纷、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要是能协商处理的最好协商处理。2、委托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5-08 00:35:27

当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的,股东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方式应对处理:
1、与公司进行协商。协商是解决纠纷、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手段,要是能协商处理的最好协商处理。
2、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公司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的行为,往往涉及的法律关系非常多,可以追究的责任各有不同,律师介入一般能够有效推动双方在磋商,避免讼累。
3、到法院起诉。这是股东最后也是最有效的处理方式,要是发现公司无意协商的,应及早让律师到法院进行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风险提示:当公司股东存在以下情形时,可以不承认股东享有股权,也就是对股东进行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股东会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不承认其享有股权。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应该是分文未出的,否则即使股东只是出了一部分资产的,也不能对股东除名,但可以根据其实际出资额,承认其享有部分股权。
2、抽逃全部出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未返还出资的,公司股东会可以解除其股东资格,不承认其享有股权。抽逃出资,应该是抽逃全部出资,倘若抽逃一部分的,不能付股东除名,应该承认其拥有部分股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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