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拆迁协议书以后不可以单方面变更协议的内容,因为拆迁协议书属于合同性质,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拆迁当事人均应全面履行,不能随意单方面更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第五百四十三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