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协议不属于房屋征收决定,两者是不一样的。房屋征收决定是政府根据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公益项目需要使用的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予以征收,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的行政决定。拆迁协议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第十三条、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