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24 21:49:32
被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后取得的财产可以继承。
从拆迁安置协议所涉权利的性质而言,拆迁安置协议中被拆迁人的利益系基于其对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或相关权利取得,一般体现为安置房屋或拆迁补偿款,因此该合同权益实际是一种财产性权利,系被拆迁人原始财产权益的一种转换形式,所以即使被拆迁人在合同尚未履行完毕前死亡,其基于拆迁安置协议产生的此种财产权益不应因其死亡而消灭,只要经审理查明死者生前所签署的合同系合法有效的,合同中所涉及的财产权利应可以作为被拆迁人生前遗留的合法财产予以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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