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时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补偿标准由谁制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一方面要坚持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另外每个省都有自己的规定,比如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按照房屋面积相当的原则,内蒙古是按照原面积的1.2倍或者1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4-08 02:57:2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一方面要坚持按照原用途进行补偿,另外每个省都有自己的规定,比如江苏省,农村宅基地的补偿按照房屋面积相当的原则,内蒙古是按照原面积的1.2倍或者1.3倍原地回迁,如果异地安置的话,还要按照找差价。所以各地补偿标准根据各地不同的情况来规定。但是一个总的原则就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补偿,但是这个标准很难掌握,各地评估机构都属于建设局主管,而建设局基本上都是征收部门,评估机构不敢得罪建设局,征收办公室也都设在建设局,因此,所谓的评估机构根据评估报告出具的市场价格,处于一种很尴尬的境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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