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https://www.66law.cn/tiaoli/153092.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