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最后更新时间: 2023-03-24 19:08:57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继续履行。多适用于标的物是特定的必须履行的、不得替代履行的情况。采取补救措施。比如交付的产品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也可以约定一方违约后的赔偿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温馨提示:内容均由网友自行发布提供,仅用于学习交流,如有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