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货物采购成本=国外进价+进口税。国外进价=CIF单价*对外付款日的外汇汇价。进口税=关税+消费税+增值税。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第十条 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双边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适用最惠国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关税优惠条款的区域性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协定税率。
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特殊关税优惠条款的贸易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适用特惠税率。
原产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所列以外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以及原产地不明的进口货物,适用普通税率。